美國資本市場上主要的上市公司研究人員有兩類,壹類是華爾街投資銀行的職業股票分析師,但由於他們是投資銀行雇員,而投資銀行的收入主要來自承銷、推銷股票或者買賣股票的傭金,因此這些證券分析師有明顯的利益沖突。習慣上,這些職業者在美國被稱作“賣方分析師”;另壹類是機構投資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對沖基金公司的證券分析師與基金經理,以及為投資者和這些基金公司提供分析報告,但不靠股票交易本身掙錢的獨立證券分析師,他們都被通稱為“買方分析師”。因其最終收入取決於其分析報告的準確程度,買方分析師有較為充分的激勵和動機去對上市公司作客觀的分析。傳統意義上的分析師指數只包括賣方分析師的觀點,而我國有些分析師指數將買方分析師和賣方分析師同時納入。
從以上分類可以看出,之包含賣方分析師的分析師指數通常有更高的準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