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根據傷殘鑒定結果,分為十個等級,按規定計算:
1,壹至四級繳納醫療保險,每月補貼傷殘津貼,退休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傷殘津貼按本人27個月工資降序計算;
2.五級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18個月,六級傷殘津貼為16個月,五至六級補貼社保;
3.七至九級傷殘津貼依次扣減本人工資13個月,然後按當地標準解除合同時補助醫療就業津貼。
二、因公負傷的職工享受以下待遇:
1,傷殘津貼,按九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壹次性支付本人9個月工資;
2.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勞動用工合同到期終止或者職工提出終止勞動的。
3、聘用合同分別由工傷保險基金、用人單位壹次性支付上述補貼,具體標準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傷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壹)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本人工資13個月,八級傷殘為本人工資11個月。(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