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的計算方法包括兩部分:壹是參保人本人支付的總額;二是用人單位繳費總額中按當地規定計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比例。具體來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 * *繳納,其中職工繳納的部分直接進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進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另壹部分按照當地規定計入職工個人賬戶。這樣,個人賬戶的余額就是職工自己繳納的部分加上單位繳納到個人賬戶的部分。
員工醫療保險余額的組成部分:
1.個人賬戶余額:指職工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累計余額;
2.統籌基金結余:指職工所在單位繳納並按規定比例進入統籌基金的醫療保險累計結余;
3.補充醫療保險余額:職工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其賬戶中也可包含補充醫療保險累計余額;
4.年度結轉余額:指上壹年度未用完的醫療保險基金余額,在規定條件下可結轉下壹年度使用;
5.政策性補貼結余:在某些地區或特定條件下,政府會對職工的醫保賬戶進行補貼,也計入醫保結余。
綜上所述,職工醫保結余的計算方法是將職工本人繳納的部分加上單位繳納的部分計入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