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育情況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
3.只有參保且為女性的職工才能辦理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4.壹般需要在生育前繳納生育保險12個月且連續繳費時間達到當地標準。
法律依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