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失業保險政策
您好,您詢問的失業保險新政策如下:壹是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實施1%的費率政策,利用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發放職業保障補貼,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在預防失業、促進就業方面的積極作用。二是實行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充分發揮補貼政策的激勵引導作用,對就業困難人員發放崗位補貼3.6萬元、社保補貼25.7萬元,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減輕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壓力,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三是識別勞動密集型企業。加強部門合作和咨詢服務,認定勞動密集型企業6家,落實貼息資金30.3萬元。四是定期舉辦企業招聘會。每月6月5438+08在縣城舉辦大型招聘會,並為縣內重點企業舉辦專場招聘會,搭建招聘平臺,降低企業招聘成本。五是幫助實施技能提升培訓。支持企業對新錄用人員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組織培訓5700人次,支付培訓補貼300萬元,為企業提供技能人才支持。六是引導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鼓勵就業見習基地招收高校畢業生開展實習技能教學,留住就業,及時發放就業見習補貼30.6萬元,涉及就業見習基地12個,高校畢業生85人,有效促進了高校畢業生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什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壹、用人單位非本人意願終止聘用(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有求職要求(必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證明)。二是連續繳納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三、公司已辦理失業登記求職並要求公司在60日內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前累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年限核定,每滿壹年可領取2個月,最長期限為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