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勵醫療機構:放棄集中用藥結余資金是為了鼓勵醫療機構積極參與集中用藥采購。通過向醫療機構返還壹定比例的結余資金,可以激發醫療機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好地完成采購任務,提高藥品采購的效率和質量。
2.避免給醫保基金造成負擔:放棄部分結余資金,可以避免給醫保基金造成過多負擔。過多的結余資金會導致醫療保險基金的短缺,影響其可持續性和穩定性。
3.* * *享受改革紅利:集中采購保留藥品余額政策的實施,既是對醫療機構的激勵,也是對醫務人員的獎勵和鼓勵。通過將部分結余基數返還給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可以分享到集中用藥降價帶來的改革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