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喪葬費標準,為6個月的單位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即喪葬補助金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2、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為:配偶,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40%發放他親屬,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30%發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壹次性工亡補助金:壹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壹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