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規定中可以看出,基金清盤的條件相對還是比較苛刻的。首先,基金作為理財產品已經被廣泛認可和接受,中國目前基金的基民數量非常龐大,壹只基金連續60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達不到100人基本上是不可能出現的。
其次,雖然簡單按照凈值推算,由於拆分或者分紅的影響,不排除有個別基金的總資產凈值已逼近或已跌破5000萬元的可能。即使某只基金的規模壹度降到5000萬元以下,只要不是連續60日出現這個狀況,就不符合被清盤的條件。
所以清盤條件是很難滿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