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賣方過錯肯定是 曾在的 在明知 產權不是 自己的 而和妳簽訂協議 有主觀故意行為
2.他父親是 如何取得房子的 這個問題追溯起來 就更遠的 問題了 與目前關系不是很大
3.針對妳們簽訂的 協議 妳有權向他們索賠 由協議 引起的妳的 損失
4.當然 妳沒有要求對方提供 產證 土地證 驗證 也存在失誤或者說不了解情況
5. 建議妳保留手上的憑證 如果協商不成 立即去律師處咨詢處理辦法
建議盡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