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部審計的表現:
社會保險機構內部設計的審計室(科)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對本部門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2.外部審計的表現:
(1)社會保險機構的審計部門對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社會保險基金繳納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監督。
(2)上級機構對下級機構進行審計。
(3)國家審計機關對社會保險機構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