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至9月15日,9月13日(周六)為公休日。
9月14(農歷八月十五中秋節)是法定節假日。
9月14日(星期日)公休調整為9月15日(星期壹)。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相關規定,9月13日至9月15日中秋節放假三天。昨天,上海市有關部門發布提醒,用人單位在9月14日安排加班時,應支付加班工資至少為勞動者日或小時工資的300%。
9月13日、9月15日公休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為勞動者安排補休,不支付加班費。不給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
同時,勞動部門提醒勞動者,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壹定是勞動者的工資總額。在確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約定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員工所在崗位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通過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