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21年為例,民政局正月十五上班。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21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壹、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二、春節: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3天。
主要職責:
(壹)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本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各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擬訂本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銷售管理辦法。
以上內容參考?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