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自費:門診統籌基金用完後,超出部分的醫療費用需要由個人賬戶或現金來支付。
2、年度限額內繼續報銷:在壹些地區和醫保政策下,雖然門診統籌基金有限額,但年度內總醫療費用達到壹定標準後,仍可享受較高的報銷比例。具體規定請參照當地醫保政策。
3、家庭***濟:部分地區支持醫保個人賬戶的家庭***濟功能,即允許參保人員使用其直系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支付自己的醫療費用。
4、補充醫療保險:若已購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門診統籌不足的部分可以嘗試通過商業保險進行理賠。
5、重新計算周期:門診統籌額度通常每年會有壹次更新,當新的醫保年度開始時,門診統籌基金通常會恢復到初始額度。
6、特殊情況處理:對於特殊疾病、慢性病等,部分地區有特殊的門診大病保障制度,即使門診統籌用完,也享受到其他專項補助或者更高的報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