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用來在指定醫院和藥店買藥。但在以下三種情況下,醫保卡裏的錢是可以提取使用的:
1.醫保卡使用終止:參保人死亡的,親屬可憑死亡證明辦理退保手續;
2.被保險人遷移:憑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辦理退保手續;
3.異地轉移:本地參保後,醫保賬戶余額可轉入新賬戶。醫保卡裏能提現的錢只在個人賬戶裏,比例很小。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會按壹定比例扣除,計入個人賬戶。個人平均繳費比例為上年度平均工資的2,單位繳費比例與職工年齡有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參保人員在約定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被保險人確需緊急救治和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搶救必須使用的藥物範圍可以適當放寬。參保人員急診、搶救醫療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