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場內基金份額轉入場外系統的業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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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日,投資者持有效身份證件和上海證券賬戶卡向轉出方上交所會員營業部提交轉托管申請。轉出方上證所會員營業部按照上證所相關數據接口規範的要求申報轉托管,必須註明轉入方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的代碼、證券賬號、基金代碼和轉托管編號。上交所將轉托管申請數據發送至中國結算ta系統。
3.T日結束時,中國結算公司TA系統處理再托管申請。合格再托管的申請數據,減記投資者上海證券賬戶的基金份額,相應增加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基金份額;對於不合格的轉托管申請數據,註明失敗原因,並反饋給轉出方上交所會員營業部。
4.T+1日,中國結算公司向上交所反饋轉托管成功和失敗的結果,上交所向合格轉出方上交所會員席位發送轉托管成功和失敗的結果。
中國結算公司將於當日將轉托管成功的結果發送給場外受讓方的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