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開放基金 是在原有的開放式基金運作模式上,增加了交易所發售、申購、贖回和交易的渠道。其主要特點有:第壹,基金的發售可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同時進行,交易所采用上網發行方式,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沿用原有的櫃臺銷售方式。第二,基金在深圳證券易所上市後,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所系統以交撮合成交的方式買賣基金份額,也可以選擇在交易系統、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以當日收市後的基金份額凈值申購、贖回基金份額。第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認購、申購、買入的基金份額登記在中國結算公司深圳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可以通過證券營業部向交易所交易系統賣出或贖回,賣出按股票交易方式以電子撮合成交,贖回則按當日收市的基金份額凈值成交。第四,利用跨系統轉托管可以實現基金份額在場與場外之間托管場所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