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的專用基金包括: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新產品試制基金、生產發展基金、後備基金和保險基金。其來源,主要由企業根據規定自行提取。企業對專用基金的使用應貫徹專款專用原則,並先提後用。專用基金是企業專項資金的主要資金來源。
專用基金的形成和使用情況,通過“專用基金”賬戶核算。形成專用基金時,貸記該賬戶,使用專用基金時,借記該賬戶,期末貸方余額表示專用基金的結存數。
在“專用基金”總分類賬戶下,應設置“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新產品試制基金”、“生產發展基金”、“後備基金”和“風險保證金”等明細分類賬戶,組織明細分類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