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DRG的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2021,實際支付8家醫院,DRG支付評價全省第壹,工作實踐被國家醫保局推廣。2022年,1,實際支付達到35家醫院。平均住院費用同比下降7.9%,平均下降1136元,最高下降4956元。平均住院費用和耗材費用同比下降20.3%和9.2%,平均住院天數下降0.3天,CMI指數上升10.9%。診療行為不斷規範,群眾就醫負擔明顯減輕。
2。總預付款管理的持續優化。在年度總控的基礎上,建立彈性結算制度。住院費用年度平衡後,超過協議規定標準的不合規費用不予結算,合規費用按照合理超支的原則予以補助。彈性結算比例原則上不得高於合理超限的60%。
3.按床日付費,穩步前進。醫保支付等於床日支付標準乘以住院日減去個人自付基本醫療保險,按月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精神障礙床日付費標準由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區分。對於康復類疾病,時間節點為需要康復的疾病發病日至康復住院時間間隔6個月,兩個支付標準並行。日床位支付標準按照“同病同價”的原則,根據醫療機構歷史數據、診療水平、醫療服務價格等因素確定,並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等因素及時調整。DRG煙臺市建立住院費用彈性結算制度的原則改革成效顯著,總額預付管理不斷優化,按床付費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