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爾思股權質押是出資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質押,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準,可以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是屬於權利質押的壹種應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是指股東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