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國家所有的財產和產權的總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國有資產:即國有財產是指國家所有的各種財產、物資、債權和其他權益,包括:1。依照國家法律取得的應當屬於國家所有的財產;2.基於行使國家行政權力應當屬於國家所有的財產;3.國家以壹般方式投資形成的資產;4.因接受各種饋贈而歸國家所有的財產;5.因國家現有資產的收入而應歸國家所有的財產。
狹義的國有資產:國家合法擁有的、能為國家提供未來利益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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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分類
經營性國有資產
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作為出資人依法在企業中擁有的資本及其權益。具體而言,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從事產品生產、流通、商業服務等領域的所有財產。,並依法經營或使用,其產權屬於國家。
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特點
流動性,增值,管理模式多樣性,
行政國有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並依法確認為國有且可以用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劃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單位按照國家政策利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依法認定為國有的資產。
資源性國有資產
資源性國有資產是指國家所有的土地、森林、礦藏等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