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鼓勵和支持實驗技術人員和教師積極開展開放性實驗。要求實驗技術人員和教師每年都有開放的實驗項目供學生選擇,這是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之壹。
3.學校設立實驗室開放專項資金,用於補貼學生參加開放實驗所需材料的消耗(須經專家批準)和指導教師(含輔助人員)的實驗津貼,不收取其他費用。各學院根據開放項目申報情況,每學期期末核定下學期工作量,報教務處審批,教務處根據公共課教學量管理辦法,向相關學院核算開放實驗室工作量。
4.鼓勵和支持開放實驗產生創新成果。通過學生開放實驗取得成果的項目,可以申報各種獎項,參加競賽。
5.各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要率先開展多種形式的開放實驗,積極推進實驗室全面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