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余成本法的基本方法是將投資金額平均分配到它的折舊期內,每期計提壹部分折舊和攤余成本,以表示因使用而損失的價值,經過幾個會計期,最終計提的折舊支出將等於投資金額。
攤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余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
目前債券基金的估值方法主要有三種可以選擇:成本法、市價法和攤余成本法。成本法主要為用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但該方法可能導致基金凈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市價法則主要用於交易所債券。
對比差異:
貨幣市場基金采用的攤余成本法與市場法的差異為:攤余成本法來計價主要反映了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工具主要是短期的。它的這種收益主要體現在這種短期利息的收入方面,它的資本增值方面應該很少,獲益的渠道不是資本增值的收入。
所以在這個方面,攤余成本計價可能更有利與該品種的發展,而且投資者也壹目了然。攤余成本法配合影子價格的使用是當前市場環境下最優的債券基金會計核算原則,而使用公允的影子價格,並嚴格執行偏離度調整策略,是使用攤余成本估值方法的必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