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22日報道,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了《企業年金辦法》。本辦法自2018年2月起實施,1。
《辦法》規定,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實行基金全額積累,為每個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建立個人賬戶。企業每年繳費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職工繳費合計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12%。具體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協商確定。
企業繳費按照企業年金計劃確定的比例和方式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職工個人繳費計入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企業當期繳費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的最高金額不得超過平均金額的5倍。
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可以按月、分期或者壹次性從個人賬戶中領取企業年金,也可以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個人賬戶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資金,按照保險合同約定領取待遇,享有相應的繼承權。出國(境)定居人員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壹次性支付給本人。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有了企業年金,大家的養老保險又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