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大病救助基金是職工醫療保險的內容。就是報銷醫保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限額後的超出部分。大部分地區醫保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限額為8萬元,超過8萬元的部分按正比例分期報銷。最高限額為654.38+0.8萬。社保醫保不分疾病,只按醫療費用報銷。需要註意的是,無論是醫保統籌基金報銷,還是大病醫療救助基金報銷,都只是針對法律部分,自費藥品不報銷。也就是說,報銷的費用從自費部分中扣除,按比例報銷。但根據我國國情,很多高額醫療費用都是在進口自費藥品上產生的。因此,如果醫保統籌基金報銷8萬元,實際花費可能在1.01.200元左右。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采取以下方式:
(壹)資助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
(二)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及其家庭難以承擔的基本醫療費用給予補助。
醫療救助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療救助資金狀況確定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