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是防止風險承受能力低的客戶購買高風險產品,
2.規避了銷售渠道的風險,避免了基金虧損和持有人找銀行的麻煩(比如銷售渠道)。
3.讓基金購買者了解基金的風險,選擇適合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的基金。
4.國家法律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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