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的金額和數量有什麽規則?
本所市場證券單筆交易達到以下最低限額時,可以進行大宗交易: (壹)a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3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b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30萬美元(含)以上;(2)基金交易筆數在300萬份(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以上;(3)債券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數量在654.38+0萬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654.38+0萬元(含)以上。(4)其他債券成交筆數在65,438+0,000手(含)以上,或成交金額在65,438+0,000萬元(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