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服務的企業應當按月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價格調節基金、河道管理費按營業稅計征。前四項在次月15前支付,河流在季末15前匯總支付。
兩家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均在季度末(15)前預繳,年底匯總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