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並購基金退出對外部監管有風險,由於PE和上市公司開展密切合作,對上市公司經營情況也更為了解,可能滋生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等問題。
2、內部合作風險,在監管趨嚴的情況下,關聯方資產收購溢價空間小,PE機構和上市公司在產業基金投資方向和投資階段上存在分歧,以及上市公司在退出方式和價格本身方面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