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青島市市北區基教科職能範圍

青島市市北區基教科職能範圍

根據青島市市北區教育局公布的《關於明確市北區教育局各科室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歷制民辦學校的主要管理職責的通知》青北教發〔2016〕2號文件的規定,青島市市北區基教科職能範圍是:

1、負責對學校的統籌管理、綜合協調;

2、負責學校規範管理與健康發展的政策研究與制定;

3、負責區教育局權限內民辦學校設立的審批;

4、負責已批準的民辦學校變更、統計、年檢;

5、負責民辦教育政府專項基金經費預算;

6、監督協調學校收費政策、收費標準執行工作;

7、負責學校學生入學及學籍管理工作;

8、負責學校招生廣告(含宣傳材料)初審、備案;

9、負責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資格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