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醫療保險機構申報辦法:單位或個人可依法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或財政部門、審計機關提交書面申報材料;也可以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直接舉報。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六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投資運營和監督檢查的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對本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依法行使監督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八條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按照各自的職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進行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 *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財政部門、審計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法處理舉報和投訴;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範圍的,應當書面告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有權處理的部門和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