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生育津貼是給予在職婦女因為生育離崗期間的補助,是國家規定的,所以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公務員的工資包含了基本工資、補貼和獎金,也能夠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津貼,所以,公務員是能夠享有生育津貼的。支付金額通常是按照所在單位上壹年度制動的月平均工資標準來算,該待遇的時間通常和產假時間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壹)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