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壹下調到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勵住房消費的收費減免政策。
二、維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建立的專項用於住宅***用部位、***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部位、***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壹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壹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