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報銷標準:1。因醫療需要流產不滿四個月或者終止妊娠的參保女職工,給予壹次性補助。300元,因醫療需要流產四個月以上或終止妊娠的婦女壹次性補助為1,000元。2、參保職工難產可賠付4000元;自然分娩可支付2000元,多胞胎每多生壹個嬰兒增加100元。3.參保用人單位男職工無工作單位的,可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補償金1500元,支付生育津貼7天,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符合計劃生育有關規定。4.參保職工符合國家生育政策規定,計劃生育手術、絕育等醫療費用待遇標準為:絕育、再通手術壹次性補助1萬元;女職工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壹次性補助100元。《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法律客觀性: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六條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過規定的醫事服務費、藥費(包括自費藥、營養藥)由員工自行承擔。女職工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產假期滿後,女職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和醫療保險待遇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