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國家財政儲備資金。基金是在國家預算中設置的壹種貨幣基金,專門用於應付國家經濟計劃中的意外開支和特殊需要,如災難性自然災害的救濟、外敵入侵、國家經濟計劃的失誤等。(2)專業保險組織的保險資金,即保險公司和其他保險組織通過收取保險費的方式,收取保險資金,用於補償保險單位和個人因災害造成的損失或到期給付保險金。(3)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障作為壹項國家社會政策,旨在為公民提供壹系列基本生活保障。(4)自保基金,即經濟單位自行籌集保險資金,用於補償災害和事故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