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周轉金是指財政部門設置的采用信用方式供有關單位有償使用的資金。
財政周轉金是財政資金的壹個組成部分,是財政部門分配財政資金的壹種輔助形式。設置財政周轉金的目的,是為了調動用款單位的積極性,促使用款單位合理、節約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在列報財政支出的同時轉入,實行有償使用原則,墊付給用款單位或借給下級財政部門周轉使用,應當按期收回,並收取利息(或占用費),利息(或占用費)收入扣除必要的業務費用後用於補充本周轉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