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積累的歷史證明
妳需要提供至少12個月的資金積累歷史證明來證明妳的財務穩定。最近兩個月的存單、存單或存折原件可以顯示妳的可用資金。請註意,這些資金必須存入銀行至少12個月,金額要足夠支付妳在加拿大期間的所有學費和生活費。
資金來源的書面說明
資金來源可能包括個人儲蓄、工資收入、股票基金賬戶、固定資產交易或公司股東分紅。請根據您的具體情況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如果不能提供文件證明,可以提交書面說明,說明資金來源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