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獎學金壹般指國家交換獎學金項目。根據中國與有關國家簽署的合作協議,雙方每年互派獎學金生到對方國家學習。國家留學基金委每年將繼續選派部分獎學金生赴對方國家留學,並在下壹學年納入中國與有關國家的獎學金交流項目。
全額獎學金是指學校完全免除所有學費、書本費和食宿費。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成立於1996,是教育部直屬的非營利性事業單位。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下設委員會和秘書處。委員會是壹個咨詢和審議機構,秘書處是壹個常設工作機構。
國家留學基金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管理和使用國家留學基金;運用法律和經濟手段管理留學和來華留學事務,合理確定相關資助項目和方式;制定管理規章制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受托管理與外國的各種雙邊和多邊交流或單邊獎學金,資助有利於我國教育發展和對外友好關系的項目;開展與國內外相應機構的交流與合作,接受委托管理與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有關的其他事務。
國家留學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財政撥款,也接受和積極爭取國內外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