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按其組織形式分為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按性質分為:政府機構投資者、金融機構投資者、企業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投資者。
我國的機構投資者分為基金、保險公司、證券機構、企業法人和外資。
基金:投資基金、社會保障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法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2.影響:
(1)機構投資者具有穩定市場的功能:
機構投資者壹般進行組合投資,其逆勢選股的行為有利於股市的穩定,買入大幅下跌的股票,賣出快速上漲的股票,這本身就可以修正股市的異常波動;
機構投資者因為資金規模大,可以構建足夠分散的投資組合,投資組合壹旦構建,壹般不容易調整。這種策略顯然有利於股市的穩定。
(2)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增強證券市場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提升市場流動性水平、引導長期投資理念等方面發揮作用。
我就知道這麽多,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