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先用物業公司或者是相關的業主提出使用的建議。
2、所提出的使用建議要先在公告欄進行公告,並且由占建築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的業主討論通過之後才能夠進行實施。
3、由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之後,憑借著相關的資料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
4、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資金的通知。
5、專有管理銀行將所需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住房維修基金是專款專用,而且不作為住宅銷售的壹部分,在代為收取之後,會先由物業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等到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會劃轉到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行使管理的權利。住房維修基金是錢隨戶走的原則,也就是當二手房交易的時候,名下的住房維修基金也會隨著壹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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