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黃金主體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5 月 6 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本基金的申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 3 個月開始辦理,本基金的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超過 3 個月開始辦理。在確定了本基金開放申購的日期或開放贖回的日期
後,本基金管理人將於開始辦理日前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
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予以披露。
所以,易方達黃金主體基金很可能在8月6號以前解封。具體時間請您留意基金公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