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論文查詢,社會組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分支機構不作為單獨的普查對象,相關數據納入法人單位。內部組織是單位內部經營活動的壹部分。劃分內設機構的單位類型,實際上是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認定方法的具體化。因此,在實際清查中,普查員主要參考上述各類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的認定方法。符合法人條件的內部組織,認定為法人單位;符合產業活動單位條件的內設機構,認定為產業活動單位;符合個體戶條件的,認定為個體戶;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單獨作為普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