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資基金論:該理論認為,工資是資本的壹部分,在總資本中包括固定資本折舊、擴大再生產投資、管理費用和工資。資本總額是壹個固定的量,其中的工資總額也有壹定的固定分額,因此稱為工資基金。工人所得到的工資受工資基金的限制,個人工資水平的高低取決於工資基金數量與人口數量之間的比例。
(3)利益分享論:是指員工的工資不是按工作時間確定的固定工資,而是與雇主***同分享企業經營的利益,亦即員工工資占企業經營收入的壹定比例。美國經濟學家馬丁·魏茨曼主張,員工的報酬要采用"工資制"和"利益分享制"兩種模式,就是要把員工的利益與企業的經營效益掛起鉤來。如現在的營銷行業就是這樣的情況,大多數銷售人員的工資都與其完成的業務量掛鉤,也就是利益分享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