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的求助申請書(寫明家庭經濟情況、患兒治療情況及申請人詳細聯系方式);
(二)戶口簿復印件;
(三)農村鄉(鎮)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以上行政機構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四)二級甲等以上且具備血液病診療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初診骨穿檢查報告、相關檢查報告和病情診斷證明。
縣級以上紅十字會對申請人所報的資料進行審核後,在《小天使基金資助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壹份留存備案,壹份寄到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小天使基金資助評審辦公室。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將已經確認的患兒信息在指定網站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