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開放港口管轄範圍內的所有碼頭、浮標、錨地和水域,對裝卸(包括過駁)的貨物征收港口建設費。港口建設費的義務繳納人是貨物的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或收貨人(或其代理人)。
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減免港口建設費和船舶油汙損害賠償基金的公告。進出口貨物(即出口國外和進口國外的貨物)免征港口建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