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標準為:建設單位視有無電梯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5%和3%繳存,歸物業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有;拆遷安置單位視有無電梯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5%和2%繳存,歸被拆遷人所有。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裏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