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買賣雙方簽署的房屋轉讓協議(二手房買賣合同);2。上述協議如不包括關於維修基金過戶事宜,另需提供買賣雙方簽署的同意維修基金過戶的協議;3。買賣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留復印件);4。維修基金專用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過戶留復印件)。
需要註意的是買賣雙方應同時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業主本人不能到場的,代理人應攜帶業主本人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辦理。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存管理部壹並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