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6新政:2016年2月22日後簽訂的正式購房合同(部分省份以申報繳納時間為準),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家庭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第二套改善型家庭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