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資助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職高專、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國家助學金覆蓋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職高專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總數的20%左右。平均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可設2-3個檔次。
2、研究生教育學生資助標準
用於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所有納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費。碩士生資助標準每年應超過6000元,博士生資助標準每年應超過10000元。
3、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標準
國家助學金面向農業專業全日制在校生和壹、二年級非農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每年補助2000元。貧困家庭學生比例按地區確定,六盤山區等11連片貧困地區和西藏、四省藏區、南疆(不含縣城)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均納入資助範圍。地方出臺的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和助學金政策範圍大於或相關標準高於國家標準的,可按地方辦法繼續執行。
4、普通高中教育學生資助標準
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學生中的貧困家庭學生,約占全國普通高中學生總數的20%。平均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分級確定。
法律依據:《普通高中改善辦學條件補助管理辦法》。
第二條補助資金是中央財政設立、壹般公共預算安排的用於改善貧困地區普通高中基本辦學條件的資金。
第六條補助資金主要用於支持普通高中校舍的改擴建、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的配置、體育場館及其他附屬設施的建設。嚴禁欠債還錢;嚴禁平衡預算、發放人員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