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儲蓄互助社主席所尋求的名義持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應在代表持有人持有股本時提交公證處。
2.需要向公證處提交信用社主席所尋求的名義持有人是自然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3.需要向公證處提供信用社股東出具的其知曉持有情況的相關證明。
4.需要向公證處提交信用社主席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
5.需要提交股權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6.簽署持股協議,信用社董事長、代理人簽字蓋章,公證處公證完成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