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體維修基金是《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用於商品房公***中修、大修的儲備資金。
本體維修基金是用於公***部位和物業公***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
公***部
位是指物業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儲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
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公***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
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
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擴展資料
維修基金的其他使用說明:
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範圍外,嚴禁挪作他用。令據國
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
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管理企業挪用
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
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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